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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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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20-06-28 点击次数:0

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(湘财购〔201927号) 和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将实行电子卖场采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凡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,采购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下的货物、服务和工程项目(依据《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》执行,详见附件1),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。

二、实施主体

(一)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
由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的项目为:

1.空调机;

2.预算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;

3.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;

4.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使用科研经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项目。

(二)各部门、单位

由部门、单位负责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的项目为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。

(三)基建处

由基建处负责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的项目为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。

(四)科研项目负责人

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的项目为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项目。

三、账号配置

(一)账号配置的标准

1.单位账号的配置。单位账号的配置以预算单位为标准,每个预算单位配置2个账号,其中1个为经办人账号、1个为审核人账号。

2.科研项目负责人账号的配置。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的,为项目负责人配置1个账号;同一个人为多个科研项目负责人的,只配置1个账号。

(二)账号配置的申请

账号的配置需申请。预算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分别填写《电子卖场账号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2)和《电子卖场账号申请表》(科研项目负责人用表,详见附件3)。

账号申请表的纸质版报送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(崇德楼801)熊启明,电子版通过OA系统邮箱发送给熊启明。

四、采购操作

账号申请后,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将为用户开通平台账号,用户可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https://hunan.zcygov.cn/,按“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操作指南”(详见附件4)的要求,登录网站进行采购。

五、采购要求

1.由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的项目,用户应提出采购申请,填写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立项申请表》,并提交采购需求、论证材料等资料。

2.由用户负责实施的项目,可直接在电子卖场上采购,但应按照物美价廉的原则,择优选择供应商及货物、工程和服务。在相同品牌规格及售后服务的情况下,应选择购买最低价格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。

3.采购项目不能超过预算金额,并需符合国有资产配置限额标准和使用年限的规定(《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-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》,详见附件5)。

4.电子卖场采购的具体操作规程、交易规则、责任追究等,按《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(详见附件6)规定执行。

六、其他

1.从下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20930日止,为电子卖场采购的试运行期;从2020101日起,正式实施。

2.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项目,在原财务报账须提交凭证基础上,增加电子卖场的“成交公告”。

3.实施电子卖场采购时,如有技术疑问,请与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。联系人:熊启明,电话85623129

 

附件:1.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

2.电子卖场账号申请表

3.电子卖场账号申请表(科研项目负责人用表)

4.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操作指南(直购和竞价)

5.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-2020年国有资产

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

6.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

 

 

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
 20206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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