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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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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说明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8-05-15 点击次数:0

采购进口产品一般要审批。根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》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,结合湖南省的相关要求,现就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审批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审批的范围

需要审批才能采购的进口产品,需“先批后采”,没有审批先行采购的,属于违规行为。但并不是采购所有的进口产品都需要审批, “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”的进口产品才需要审批,今年湖南省规定的货物采购限额标准是50万。另外,去年3月,湖南省下发了《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》,规定对“高校、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”,但如何“备案”湖南省没有规定,至今仍执行审批制度。

二、审批的程序

按湖南省现行的要求,高校进口产品的审批流程是: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,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厅,财政厅审批通过后,学校再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。

三、审批申请时,需提交的材料

向上级部门提出审批时,需提交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》、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》和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》。以上材料的编写需符合要求,参加论证专家的人数至少是5人,其中要有一名法律专家和至少一名外请专家。根据学校的规定,用户单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材料,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论证。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,交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,由中心统一向上级部门申请报批。

四、用户单位提出申请的时间要求

由于上级部门的审批周期较长,若材料不符合要求返回修改的,审批周期会更长,所以用户单位在提出采购申请前,需至少提前2个月申请办理进口产品的审批手续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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