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首页 | 设为收藏
服务指南
服务指南
关于采购工作的简要说明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7-11-21 点击次数:0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近期有部门、单位咨询哪些项目需要向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申请“集中采购”?如何办理“立项申请”?现简要回复如下:

   按照湖南省政府和学校采购的相关规定, 3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、10万以上的工程、10万以上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的项目,需要进行“集中采购”。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,不需要“集中采购”,但纳入湖南省财政厅规定的“政府集中采购目录”范围内的品目除外,即凡是纳入湖南省财政厅规定的“政府集中采购目录”范围的品目,都要实行“集中采购”。各单位、部门需要采购“政府集中采购目录”范围以内的品目的,请先咨询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,电话:8562312985658775

    凡是“集中采购”的项目,均需填写“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立项申请表”,申请表在学校OA系统“综合办公”----“项目立项”或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“资料下载”。立项申请需通过OA系统进行,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纸制立项。纸制立项申请的情形为:自科、社科除外服务类的项目、紧急采购的项目。

     感谢对中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!

 

附:湖南省2017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

 

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

20171121

  
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:410004 电话:0731-85658775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